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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樱花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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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

清江的春天终于来了。

今天多开了几朵花,明天多长了几片叶子,后天阳光暖了一度。

苏念每天早上出门的时候都会看一眼枇杷树——枝头的嫩芽从毛茸茸的灰绿色变成了光滑的浅绿色,一片一片地展开,像婴儿的手掌。

她在那棵树上看到了时间,不急不缓,该开花的时候开花,该结果的时候结果,该落叶的时候落叶。

树不着急,它知道季节到了自然会有变化。人也是,只是人不知道自己的季节什么时候来。

法援中心来了一个苏念至今无法释怀的当事人。一个老奶奶,七十多岁,头发全白了,背驼得厉害,走路的时候几乎要弯到地上去。

她的儿子不养她,把她赶出了家门。她在街上流浪了两天,被警察送到了救助站。

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带她来法援中心,苏念给她倒了杯水,她没喝,两只手捧着杯子。

“我想告我儿子。”老奶奶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说得很清楚。

苏念看着她。那双手——皮肤像纸一样薄,青筋凸起,指节变形。这双手养大了一个儿子,现在这个儿子不要她了。

“您有地方住吗?”苏念问。

“救助站让我住。但我不想住那里。我想回家。”

苏念低下头,看着笔记本上那些需要填写的信息——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

她一项一项地问,老奶奶一项一项地答,声音越来越小,小到苏念要凑近了才能听到。

“我给他打电话,他不接。我去他家敲门,他不开。他在里面说,你走,我没有你这个妈。”

苏念的笔记停了一下。她擡起头,老奶奶的眼眶红了,但眼泪没有掉下来。

她忍住了——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在被自己的儿子赶出家门之后,在法律援助中心里,面对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忍住了眼泪。

“奶奶,这个案子我帮您。您儿子有赡养义务,法律规定的。他不养您,法院会判他养。”

老奶奶看着苏念。“真的吗?”

“真的。”

老奶奶的眼泪终于掉了下来。

苏念帮老奶奶写了起诉状,递交给法院,申请了法律援助。

法院很快立案了,开庭那天苏念陪着老奶奶坐在原告席上。

她儿子来了,四十多岁,穿着皮夹克,头发梳得油亮。他在法庭上大喊“我没有这个妈”,被法官制止了两次。

苏念陈述了事实——老奶奶独自生活,没有收入来源,儿子从未支付过赡养费,生病住院无人照料。

她把证据一份一份地出示给法庭,邻居的证言、社区的证明、医院的病历。

法官问被告:“你有什么意见?”

她儿子说:“我没钱。”

苏念站起来。“被告说没钱,但他身上的皮夹克价值不菲。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赡养义务不以子女的经济状况为前提。有钱要养,没钱也要养。这是做人的底线。”

法官当庭判决被告每月支付赡养费,并承担老奶奶的医疗费用。老奶奶的眼泪又掉了。

从法院出来,阳光很好。老奶奶站在台阶上仰着头看天,阳光落在她脸上,把她的眼泪照得亮晶晶的。

“奶奶,您可以回家了。”苏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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