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穿越重生 > 藏在光里的秘密 > 第51章 接住

第51章 接住 (1/7)

目录

接住

清江的雪下下停停,停停下下。

法援中心的暖气还是不太好,苏念在办公桌上放了一个暖水袋,灌满热水放在膝盖上。

小白坐在对面,裹着那条薄毯,只露出一张脸和两只敲键盘的手。

两个人都没有抱怨,因为抱怨解决不了问题,暖气不会因为抱怨就热起来。

不抱怨不是认命,是不把力气花在没用的事情上。

李秀兰的工伤案定在一月十号开庭。

苏念提前把所有的材料都准备好了——工地现场的录音、医院的病历、李秀兰自己写的工作日志。

那个笔记本很旧,封面磨得发白,边角卷起来了。

里面是李秀兰的字迹,歪歪扭扭的,有些地方被水洇了,字迹模糊成一团。

但她每一天都记了——“某年某月某日,在某某工地,搬了多少砖,和了多少水泥,扛了多少钢筋。

老板是谁,工头是谁,和谁一起干活。”苏念看到这本笔记的时候愣了一下。

她问李秀兰为什么要记这些,李秀兰说,“我不识字,记账的时候都是画圈。后来我闺女教我写字,我就开始记了。

一开始一天只能记几个字,后来能记一句话,再后来能记一段话。”她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很平静,像在说一件很普通的事情。

苏念看着那本笔记,觉得它不只是一本笔记,是一个人从“不识字”到“能写一段话”的十年,也是一个人被生活碾压了无数次但始终没有放弃的十年。

开庭那天,雪停了。

苏念穿着律师袍站在法院门口的台阶上,阳光落在她肩膀上。

她深吸一口气,推开了那扇厚重的门。

庭审进行了两个多小时。

苏念出示了工地现场的录音、医院的病历、李秀兰的工作日志。

包工头的律师试图推翻这些证据,说录音是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录的,不具备法律效力;说工作日志是李秀兰自己写的,不能作为证据。

苏念站起来。

“审判长,关于录音的法律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只要录音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我的当事人在与包工头谈话时,没有胁迫、没有欺诈、没有侵害对方隐私权,录音内容真实完整,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她顿了一下,“关于工作日志,这不是一份普通的书面材料。

这是我的当事人用近十年的时间,从认字开始,一笔一划写下来的。

她写这些不是为了打官司,是为了让自己记住——她每一天都在努力活着。

这样一个人,不会拿自己的十年去撒一个谎。”

法庭安静了。

法官没有说话,包工头的律师也没有说话。李秀兰坐在原告席上,低着头,肩膀在微微发抖。

她没有哭,苏念能看到她的眼眶红了,红得很厉害,但眼泪始终没有掉下来。她忍住了。

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李秀兰从原告席上站起来走到苏念面前,停下,张了张嘴——她想说“谢谢”,嘴唇动了好几下,声音没有发出来。她弯下腰给苏念鞠了一躬。

苏念扶住她。“李姐,不用。”

李秀兰直起身看着苏念。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