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荆轲刺秦【二更】 “万请王上 (2/2)
王绾一愣,转过身,惊讶地看向他。
嬴政在雍城对吕雉那惊天动地的一封,无异于昭告天下他对吕雉远超常理的偏爱,蜀郡东窗事发,秦国人用脚趾头想嬴政也是要保吕雉的。
王绾跟吕雉没有仇,他不会故意害吕雉,但他是尊崇秦法的秦臣,决不允许秦王的私情破坏秦法的唯一性和绝对性,吕雉错了就是错了,犯了秦法就是要罚。
所以他哪怕顶着嬴政可能的盛怒,也要在朝堂上直言吕雉之罪,但他没想到李斯会说话。
李斯出身卑贱,是嬴政的宠臣,为了保有自己的位置,他连自己的师弟都可以杀,这样的家伙,难道能为了秦法冒着得罪秦王的风险直言吗?
李斯看到了王绾的惊异,他不在乎王绾的轻视,他之所以顶着可能反对嬴政真实意图的压力,在朝堂上说话就是因为赵高那句危险的话。
这句话看似是在为吕雉辩护,但实际是在否认秦法的唯一性、绝对性、统一性。
而这些是李斯坚持到如今的理由。
他绝对决不允许任何颠覆它们的事发生。
“赵高,”他说,“你确实有精通刑狱之能,但这本事不是让你用来在朝堂上胡言乱语的。”
“王上,”他走到殿中,对着嬴政拱手道,“女君之功过该由您亲自定夺,臣没有想要多言的地方。但赵高方才所言,关乎国本,臣,不得不言。”
嬴政眯了眯眼睛,扬了扬手,让他随意。
“上古竟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
韩非子?
嬴政闻言,意味深长地看向李斯。
韩非死后,李斯不再提及那个曾出现在秦国的人,但他言语中却处处流露着那个人的影子。
“是以,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
“诸位,治国之法度,确当论世之事,但也确立不易之常轨,不必效方旧时的权宜之计。”
“秦法不是死律,但更不是可以随意变更的权宜之计,治国当以不易之法,驾驭无常时势。若法随意随势变,则国无定准,民无定心。”
“届时,将军可因战势改军法,军令不一;郡守可因民势改田律,亩制紊乱;秦吏可因案情改刑名,刑罚失公。”
“一国之法,解释权必须归于一统,此权在咸阳,在王上一人。”
“秦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
“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
“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
“女君之功,天地可鉴;蜀郡之效,有目共睹。”
“其功当赏,当大大奖赏。”
“这是王上包容人才理当所做,但绝非意味着容忍权柄的分散,女君本心无错,但郡守释法之行错在根本。”
李斯的话显然已经超脱吕雉一案了:“法不易变,法不阿贵,法不分散。”
“试问,若有封君、外戚、豪族,借权变之名私自重释秦法,危害社稷,该当如何?”
“赵作为四战之地,举国皆兵,但最后亡国,不败于军弱,而败在法不行权贵。今我秦国欲要统一天下,若不能统一天下之法,那么六国旧弊,必复生于秦。”
李斯深深一拜:“法者,王者操御天下之剑,宝剑不可易,执剑之法不可变,此乃大秦千秋万代之基。”
“万请王上三思。”
“法不阿贵,权要中央。”嬴政撑着头,慢慢道,“寡人是当三思。”
作者有话说: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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