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现代言情 > 错位关系 > 第47章 【47】

第47章 【47】 (3/5)

目录

开发信的签名、联系信息完整且工整,邮件、文档条理清晰,外语功底扎实,格式字号统一,回复询盘的报价谨慎,不仅标明了有效期,也敢于为价格留出空间。

很多业务员都觉得,客户愿意下单,只会因为产品,所以邮件、英语只需要让客户看懂就行,却从没想过,客户的邮箱里每天那么多信件,凭什么回复他们的?

时嘉的询盘和下单率高,不是没有原因的。

至于她对客户的接待,Leo觉得更不用担心了。

这点从她入行开始,就已经接近满分了,有几回招待完客户,他还问过她,是不是去报班学过商务礼仪,课程还有教会议组织么?还是家里有长辈教?

时嘉玩笑说是天赋。

哪里有什么长辈,只有一只满嘴喷墨的黑章鱼。

和季洵在一起那几年,就是什么都要学,他看财经类报纸,也要她看。

要是她看余美兰喜欢的时尚杂志,他就会皱眉,让她有这个时间不如去看商务礼仪、管理学知识。

1998年的时嘉对此不屑一顾,什么三色原则,她就要穿的像圣诞树,什么“细倾听,勿插话”,什么“客面门,左为上”,她那时候除了骗余女士,教季雨雾,夜校学习外,就是在超市卖货,不插话,她怎么让季雨雾听话,让顾客买东西?

她学外语时最好笑,因为季洵一检查她写的文章,就挑三拣四,一个嘴里能下毒的男的,要教她成为一个沟通能力强的人。

「商务传真、邮件中,请不要出现感叹号,你祝福的话也带感叹号,什么意思,你想对方跟你吵架?客尊原则,你发出去检查一下,站在收件人的角度,代入对方,你写这句话的用意何在?你要表达的到底是什么?自己看得懂吗?」

时嘉被骂得狗血淋头:「你现实讲话,都带感叹号。」

「?」

她在季洵那学的杂七杂八的东西,在她2002年入行外贸后,或多或少都帮到了她。

临睡之前,凌其诺还是没接时嘉的电话,但QQ上回复了她:「小嘉,我搬走了,对不起,谢谢你这么多年的陪伴,但我想过自己的生活了。」

时嘉盯着那一行字,像是不认识字了一样。

她们是好朋友,诺诺当然可以过她的生活,但是为什么要跟她决裂?是她拖累了对方么?

尤其是,她看到对方新发来的那一行字:「我给你银行卡打了10万,对不起小嘉,给你的研究生学费。」

时嘉打字飞快:「你给我转这么多钱做什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跟你说过,不论什么事,我们都会和好的。」

「和好不了,对不起,小嘉,大家都有各自的路要走,祝你以后越来越好,闪闪发光,不要再联系我了。」这是凌其诺给她发的最后一条消息。

时嘉的消息再也发不过去了,她们不再是QQ好友了,删除就是双向,诺诺的头像转眼就消失在她的列表里。

她连想要反复咀嚼、确认“和好不了”这四个字的含义都做不到。

明明昨天,她还觉得自己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

她甚至想不到,诺诺为什么要跟她绝交,没有债务关系,更不可能有什么狗血的抢男人。

去年她收到的生日礼物是诺诺给她的一本旧日记,一本跨度时长十来年的日记本,标题叫「和小嘉有关的事」。

记录了时嘉的习惯爱好、喜怒哀乐,记录了她们成长的大多数事。

她们小学一起串海带,小嘉捡了个海螺,说可以唱歌;阿嬷生病,小嘉和她跑去求阿德叔,她在学校不舒服,背起她的人也是小嘉;她被人扇巴掌,比她还小一岁的小嘉挺身而出,小嘉自己也鼻青脸肿,头发都被抓掉了好多,还在拍胸脯说,放心,没人能打得过我时嘉!

「1998年7月14日,小嘉来深了,我终于可以照顾她了,她对这个城市充满了好奇、陌生和淡淡的惶然,因为她还没有一个人来过这么远的地方,人头攒动的火车站门口,她攥着边防证,就站在蓝色路牌下等我,指着‘往香港’三个字,说好高级,太可爱了。」

「她说她在火车上都不敢睡觉,凌阿嬷说现在好多砍手割耳朵,飞车的,我安慰她,这里更多的是跟我们一样怀揣着梦想和躁动的年轻人,我们路过街角的股市营业厅,一群人搬着板凳盯着屏幕上跳动的红绿数字,有人欢呼,有人痛哭,我跟她说,我以后就是股票分析师,她哇了一声,崇拜地看着我,她觉得自己好傻,什么都不懂。」

「那天晚上,我们吃食堂,挤在宿舍的单人床上,我想好了,要带她去看更高级的地方,去我实习的地方,高档商务写字楼,坐电梯,看城市!虽然听起来有点奇怪,但她肯定会喜欢的。我要努力学习、实习、打工,让小嘉上学,她一点都不傻。」

「2004年,好久没写日记了,每天都忙着写个股推荐报告,六年过去,今天我给小嘉打电话了,因为我推荐的第一支股票开盘高涨,全天放量大涨,我从开盘等到三点收盘,我做到了,真好,小嘉也是个优秀的外贸业务员了。」

「小嘉说,新世纪了,城市高档商务写字楼大规模建设,不再是稀缺资源了,但她会一直记得,我们一起在信安电梯里许愿的日子,她说她爱我,但我不敢说爱她。」

时嘉翻看着这一本日记,视线模糊了又清晰,一滴水砸落在泛黄的纸上,而纸上早就有无数干涸的泪水印迹,是诺诺以前留下的。

日记本的最后一页写的是,小嘉,你太好了,所以对不起。

分享本章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