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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故地重游,告慰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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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天蒙蒙亮,我们就出发了。

山路依旧熟悉,只是两旁草木更显葱茏。走到旧桃原时,日头已经升得老高。

木屋还在,虽然更显陈旧,却依然倔强地立在那里。老槐树还在,枝叶比记忆中更加茂盛,投下大片阴凉。叔叔的坟还在,静静卧在树下。坟上长满了齐膝的青草,绿油油的,生机勃勃,星星点点开着几朵不知名的小野花,黄黄白白的,在初夏的风里轻轻晃着脑袋,朴素又好看得很。

我跪在坟前,点燃纸钱,橘红色的火苗跳跃着,吞噬了粗糙的黄纸,腾起缕缕青烟。我又斟了三杯酒,缓缓洒在坟前湿润的泥土上。「叔叔,」我对着墓碑低声说,仿佛他就在面前听着,「我成亲了。媳妇是小雪,您见过的,那个笑起来很好看的姑娘。以后我们会好好过日子,相互照顾,生儿育女,把咱们老张家的根扎稳。您放心。」

小雪也在我身旁跪下,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额头轻轻触地。「叔叔,」她的声音清晰而柔和,「我是小雪。我会照顾好张扬的,管着他吃饭穿衣,不让他胡来。我们会把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您放心。」

一阵风慢悠悠吹过,老槐树肥厚的叶子沙沙作响,像是在低声回应。细碎的阳光从树叶缝隙里漏下来,变成晃动的光斑,落在坟头的青草和野花上,暖暖的,也落在我们身上。

我站起身,伸手将小雪也拉起来,然后紧紧握住她的手,十指交缠。我们一起望着远处的山谷。山谷里,漫山遍野的野花正在盛放,红的像燃烧的火焰,黄的像沉淀的阳光,紫的像天边褪下的霞锦,铺展开来,随着山势起伏,就像一幅巨大而鲜活的织锦画,绚烂夺目。

「真美。」小雪叹息般地说,眼睛被这片花海点亮。

「是啊,」我点点头,「叔叔最喜欢这个地方。他说过,看着这些花,就觉得什么烦恼都能忘了。」

我们在坟边找了块平整的石头坐下,絮絮叨叨说了好多话。说小时候我调皮,跟着叔叔掏鸟窝结果摔了个大马趴;说我和小雪第一次见面,她如何伶牙俐齿跟我斗嘴;说我们以后打算把这木屋稍稍修葺一下,偶尔来住住,也算是个念想;说等有了孩子,要带他来给爷爷磕头……说着说着,太阳就渐渐西斜,颜色变成了温润的蛋黄般的光,暮色像稀释了的墨汁,慢慢从四面山谷弥漫上来,把整个旧桃原裹得软软的、朦朦胧胧的。

「走吧,」我站起身,拍了拍衣角的尘土,「天快黑了,该回家了。」

她点点头,手自然而然地伸过来,与我相握。

我们沿着来时的蜿蜒小迳往回走。走出山谷隘口的时候,我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夕阳的余晖正发挥最后的热力,把整个山谷染成一片辉煌的金红色,连那些野花都仿佛在燃烧,美得惊心动魄,让人心醉神迷。

「叔叔,」我在心里默默地说,仿佛他能通过这山川听到,「我会好好活的,带着小雪一起,活得踏实,活得敞亮。你放心吧。」

一阵山风从山谷深处盘旋着吹过来,清凉润泽,裹着青草被晒过的清涩气息和野花残留的甜香,轻轻绕在我们身边,拂过面颊。恍惚间,我仿佛听见叔叔那熟悉而温和的声音,混杂在风声里,轻轻说:「好孩子。」

我笑了笑,眼角有些湿润。转过身,不再回头,握紧小雪温暖的手,踏着被夕阳拉长的影子,大步向前。

前方,灯火初上之处,是家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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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以后,我和小雪都老了。

时光像一把温柔的锉刀,磨平了棱角,也染白了双鬓。我们的头发早已如霜似雪,背也像被岁月压弯了的竹枝,微微佝偻着,连走路都得互相搀扶,慢慢挪着步子。可有些习惯,几十年未曾改变。我们还是每天清晨互相搀扶着去河边散步,看日出如何染红天际;傍晚并肩坐在院子里,看日落如何收敛光华;夜里,如果天晴,依旧要挪着躺椅,看星星如何一颗颗点亮夜空。

卫甜的客栈早就交给了小乙。小乙成了沉稳干练的掌柜,娶了个贤惠能干的媳妇,生了两个虎头虎脑的儿子,一家人把客栈经营得有声有色,热闹非凡。卫甜自己呢,嫌客栈太吵,早就搬到了我们隔壁的小院,每天雷打不动地来找我下几盘棋。他棋艺没见长,脾气倒是没变,输了就耍赖悔棋,赢了就拍着腿哈哈大笑,声音洪亮,眼角的皱纹都挤在一起,跟年轻时那个风风火火的他一模一样。

行遥客的酒馆还开着,门前的酒旗被风雨洗得发白,却依旧迎风飘着。不过他年事已高,不再亲自站在柜台后招呼客人了,雇了个老实勤快的小伙子帮忙打理。他每天的生活很简单:坐在酒馆门口那张磨得发亮的藤椅上,就着一碟花生米,慢悠悠喝上两杯。他的酒量早已大不如前,喝上两杯便满脸泛红,眼神迷离,可这份对酒的偏爱却半分未减,常说「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偶尔,我和卫甜去看他,他能拉着我们聊上好一会儿,讲些陈年旧事,大多已经讲过许多遍,但我们依旧听得津津有味。

繁星成了远近闻名、备受尊敬的神医,她的医馆门前总是排着队。她凭着家传的古法和对草药的天赋直觉,结合多年钻研,救了很多疑难杂症的病人,也收了不少心地纯良的徒弟,将医术悉心传授。她一直没有嫁人,把所有的热情与心血都献给了治病救人这份事业。我和小雪常拄着拐杖去看她,她看见我们,总是立刻放下手中的药杵,擦干净手,给我们泡上她珍藏的花茶,眼睛笑得眯成一条缝,问我们身体可好,絮叨着要给我们把把脉。

夏丝在位四十年,勤政爱民,将巴尔品治理得井井有条,国力强盛,成了这片大陆上人人称道的强大国家。格兰特一直默默陪伴在她身边,既是忠诚的臣子,也是体贴的伴侣,帮她处理繁重的朝政,分担压力,直到她安然退位,将权柄交给贤能的继任者。退位那天,她卸下凤冠霞帔,只穿着一身简单的布衣,带着满脸上这些年积攒下的无尽辛酸与甘苦,还有释然的轻松,登门来找我。她握着我的手,眼神清澈如初:「张扬,谢谢你。谢谢你当年没有拒绝我,谢谢你帮了我,也帮了巴尔品。」

我摇摇头,看着眼前这位褪去帝王光环、眼角布满细纹的老友:「是你自己帮了自己。你有仁心,有魄力,这个国家是你和格兰特,还有所有百姓一起努力的结果。」

她笑了,那笑容褪去了帝王的威严,只剩下故友的温暖与坦诚,和很多年前,那个在困境中向我求助的少女的笑容,依稀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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