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第二十六章 发小是黑客? (1/2)
命?确实是命!
林曦月叹了口气,问道:「你怎么当雇佣兵了啊,不怕死们?」
她和娜塔莎属于是闺蜜那种好朋友,知道娜塔莎大哥是雇佣兵,常年在国外。
也听娜塔莎说过好多次她哥的救命恩人,一个聪明过人,讲义气,嘴硬心软的华夏兄弟。
昨天娜塔莎来找她,问她华夏有什么神,要给她哥的华夏兄弟祈求神明保佑。
她一直就很好奇,华夏籍的雇佣兵可不多见,没曾想,居然是陈戈。
「前两年在我奶奶堂哥儿媳妇的姨爹的表哥家饭店打工,去年8月当了雇佣兵,至于怕不怕死?那肯定怕啊,但我更怕穷,当雇佣兵挺赚钱的,年薪百万。」
林曦月感觉脑子不太够用,这是什么亲戚?
别说八竿子,十八竿子都打不到。
陈戈年薪百万她没有质疑,坚信陈戈不管在哪混,都能混出名堂来。
因为陈戈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孩子,长得好看,脑袋瓜聪明,个子高,力气大,帮他爷爷奶奶干农活,大人挑不动的粪桶,他能挑着跑起来。
视力也很厉害,听他们剑川县第一中学的人说,他高中体检,视力居然达到3.0,是正常人的三倍。
全国十几亿人,视力能达到3.0的,估计不会超过一万。
这种天赋异禀的人,注定就不会平凡。
「你真牛逼,不管干啥都牛逼,读书能考州状元,当雇佣兵也能赚大钱。」
「我没猜错的话,你能拿百万年薪是因为力气大,视力强,当狙击手啥的吧?」
陈戈不想透露太多,更没有炫耀的想法。
「嗯,差不多,不要跟村里人说我在国外干这种事,你懂的。」
林曦月撇撇嘴,翻了个白眼,说道:「放心,我又不是大嘴巴,而且我家搬到昆明了,只有过年才会回老家,我打算在莫大读完研,去北大读博,以后定居杭州。」
陈戈诧异道:「搬到昆明?你爹不种地参了?」
「种啊!种植基地我嬢嬢管,19年8月我爹我妈跟我大哥两口子到昆明搞直播带货加跨境电商,公司已经有两千多号人。」
陈戈啧啧称奇,这林曦月家是踩到风口上了啊,资产起码上亿。
「呵,好日子都让你这个黑胖子过完了,小时候你家就有钱,现在更有钱,林小姐你要不要找小白脸,我来吃软饭。」
林曦月脸黑如铁,冷声威胁道:「再敢喊我黑胖子,我就黑进你的手机电脑,把你那些见不得人的东西曝光到网上。」
黑我手机电脑?
陈戈来了兴趣,坐直身体问道:「你是黑客?」
「不告诉你!」
林曦月傲娇的扬了扬下巴,转移话题道:「我找小白脸?可以找,但你算个屁的小白脸,你哪点白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你的确长在我的审美上,小时候就子弟,长大更子弟,你瞧瞧这刀削斧凿的脸,剑眉星目高鼻梁,加上小麦色的皮肤,简直就是行走的荷尔蒙,太有男人味了,而且你给我一种杀气很重的感觉,你是不是杀过人?」
陈戈下意识摸摸脸,坦然接受林曦月的赞美,还想让她多夸一下,听着真舒服。
「杀气?这东西也能看出来?你的问题很蠢,我天天打仗,你说我杀没杀过人!」
林曦月怔了怔,这才反应过来她问了个脑瘫问题,就像问屠夫你有没有杀过猪,问外卖小哥你有没有送过外卖一样。
「我劝你还是改行,枪炮不长眼,战场上太危险了,这几个月我经常看乌克兰那边的战况,战争真残酷,人命如草芥,上一秒还活生生的人,下一秒就被炸死,炸碎,你爷爷奶奶要是知道你干这个,还不得心疼坏了啊!」
听着林曦月苦口婆心的劝说,陈戈心里暖暖的,因为他知道林曦月是发自内心的关心他。
「我命硬,应该死不了,别说这个了,我们继续探讨包养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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