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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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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降兵有风险,不知道什么时候降兵就会复叛,所以一般没人敢重用降兵。

但是霍去病不一样,他敢招降就敢用,而且是前脚招降后脚立刻就用。

为什么霍去病在大漠从来不迷路?因为他麾下有一批足够可靠的匈奴将领。

【天子威服四夷,本来就该这样。大家都是一家人还分什么你我,只要归降那就都是自己人。】霍昭听的与有荣焉,【匈奴人也是人,尊崇强者是人的本能,只要足够厉害就算是外族也会死心塌地的追随。】

汉人能投靠匈奴,匈奴人自然也能为大汉效力,不能因为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该用还是得用。

外族将士也不是生下来就只会烧杀抢掠,跟着谁能过好日子就跟谁,自家首领没本事那就换个老大,匈奴部落本来就松散,为了活命愿意归降也正常。

至于归降后如何让他们归心,那就得看受降将领的本事了。

很明显,他们家冠军哥就是值得匈奴人死心塌地追随的厉害人物。

营帐简陋,从平阳到长安也要不了几天,霍昭和霍光直接跟着霍去病住。

等霍去病处理好事情回来,满脑子可汗跳舞普天同庆汉胡一家亲的霍昭压下心中激动眨巴着眼睛问道,“阿兄,我们到京城后跟着你住吗?”

霍去病顿了一下,神色自若,“当然。”

糟糕,忘了在京城还没有宅子,母亲嫁人后他都是跟舅舅住。

他和舅舅关系好怎么着都行,但是关系再怎么亲密也不能带着异母弟弟们也住在舅舅家,这不合适。

没关系,大军回长安还要两三天,现在赶紧给陛下写封信应该来得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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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猪陛下([白眼]):匈奴未灭,何以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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