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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第五十一章 夏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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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夏至

夏至过后,衍城的白昼长得仿佛没有尽头。沈恣在老城区二期的施工现场和工作室之间来回跑,泡桐树周边的透水铺装已经养护完毕,树影每天下午三点准时铺满整面灰砖墙。她每次路过都会停下来看几秒,像是在确认自己算过的角度没有偏差。老赵说她现在看树影的眼神和以前看图纸一样认真。她说图纸是给人审的,树影是给自己审的。

六月最后一周,沈恣收到了一份意料之外的请柬。不是沈氏集团的供应商大会,不是棱镜设计媒体的颁奖典礼。是衍城第一中学建校六十周年校庆。请柬是寄到工作室的,信封上手写着“沈恣校友收”,字迹端正,一看就是学校老师的手笔。她把请柬翻开,里面夹着一张泛黄的班级合影——初中部三年级四班。照片最后一排最右边站着一个瘦小的女生,低着头,碎发遮住了大半张脸,和周围那些冲着镜头笑的同学格格不入。那是她。初中三年,她没有交过任何一个朋友。不是因为性格孤僻,是因为没有人愿意和一个“没有家长来接”的人做朋友。

她把照片抽出来,翻到背面。背面用铅笔写着一行字,字迹很轻,像是怕被人发现——“沈恣,你以后会成为很厉害的人。”没有署名。她看着那行字,看了很久。她不记得这张照片是谁拍的,也不记得这行字是谁写的。那时候她每天放学都是最后一个离开教室,不是用功,是不想回家。有人在她离开之后翻过她的课桌,把这张照片塞进了她的书包里。她从来没有发现过。直到今天。

她把照片夹回请柬里,把请柬放进帆布袋最里层的夹层。和那方丝巾放在一起,和奶奶的信放在一起。

校庆那天是周六,沈恣穿了一件白色短袖衬衫——不是工作服,是她在网上挑了很久才下单的一件,棉麻面料,领口绣了一小朵雏菊。她站在穿衣镜前看了片刻,把头发放下来,又扎成低马尾。扎起来方便。她已经很久没有在公开场合穿过不是黑色的衣服了。

衍城一中是她的母校,也是她最不想回去的地方。不是怕见故人,是没有故人可见。

校庆典礼在操场上举行,临时搭了主席台,底下坐了满满当当的人。沈恣没有坐校友席,她站在操场外围那排香樟树下面,和当年每次开运动会时一样——没有人叫她归队,她也就不动。香樟树比她记忆中高了很多。树下那片水泥地还是老样子,裂了几道缝,缝里长出几株野草。她蹲下来,用手掌按了按那片水泥地。夏天晒了一上午,触感温热。当年她蹲在这里哭的时候,是秋天,水泥地是凉的。十几年了,同一个位置,一个凉一个暖。凉的接住了当年的眼泪,暖的接住了现在的掌心。

校庆典礼结束后,沈恣去了教学楼三楼。走廊还是那个走廊,水磨石地面被踩了几十年,磨得发亮。她走到走廊尽头的教室门口,门没锁。推门进去,黑板左上角还贴着一张褪了色的课程表,课桌换了新的,但摆放方式和当年一模一样——七排八列,她的位置在倒数第二排靠窗。她在靠窗那个位置坐下来,手指轻轻划过桌面。新漆很光滑,没有当年她用圆规刻下的那道划痕。那道划痕是初三最后一个学期刻的,她在上面写了一行字——“我会离开这里”。后来课桌被换了,字也被磨掉了。但她实现了那句话。

她站起来,走到教室后门旁边那面空白的墙壁前面。毕业那年学校重新粉刷了所有教室,但墙角有一小块没被刷到的地方,还留着当年学生的涂鸦。那些用铅笔写的、用圆珠笔画的、用指甲抠出来的痕迹,都被一层又一层的白漆覆盖了。但有一行字没有被完全盖住,大概是写字的人用力太重了,铅笔痕通过漆面还隐约可见——“沈恣,你以后会成为很厉害的人。”

她把手指按在那行字的痕迹上。和请柬里那张照片背面一模一样的笔迹。她不知道这个人是谁。但她想,大概是一个和她一样不怎么合群的人——只有不合群的人才会注意到另一个不合群的人。她把手指收回来,从帆布袋里掏出一支铅笔,在那行被白漆盖住的旧字迹旁边,写了一行新的:“我已经是了。”写完之后把铅笔放回帆布袋,转身走出教室。

下午校庆活动结束之后,沈恣站在校门口等车。一个戴眼镜的中年女老师从校门里走出来,看见她,愣了一下,说:“你是沈恣?我是你初中时候的班主任,姓陈。”沈恣说记得。陈老师说:“你现在做什么工作。”她说设计。陈老师说:“我记得你初中时候就喜欢画画。课本上画满了,被任课老师收了好几次。有一次你在课桌上刻了一句‘我会离开这里’,年级主任让我找你谈话。我说不用谈——能说出这种话的孩子,以后肯定走得远。”沈恣垂下眼睛。她说:“那张课桌后来被换掉了。”陈老师说:“对。换课桌的时候我去看过。工人把旧课桌搬走,我在走廊上站了很久。不是心疼课桌,是心疼你。你那时候每天放学都最后一个走,我站在办公室窗口看着你走出校门。想叫住你,又不知道该说什么。”沈恣说:“老师。谢谢您。”陈老师推了下眼镜,语气和当年开班会时一模一样:“不用谢。以后有空回来看看。”

沈恣说好。陈老师转身往校门里走,走了几步又停下来,说:“对了——初中毕业那年,你们班有个男生在教室后墙上写了一句话。写完之后让我不要告诉任何人。我答应了。现在你大概已经知道了。”沈恣站在校门口,身后那排香樟树被夏至的风吹得哗哗作响。她说:“那个人叫什么名字。”陈老师说:“他转学了。毕业典礼都没来。只记得他坐在你后排,很安静的一个男生,戴黑框眼镜,校服永远大一号。他说你总是自己一个人蹲在树下哭,他想跟你说句话又不敢。后来就写在墙上了。”

沈恣靠在香樟树下,掏出那张泛黄的班级合影。照片最后一排最右边是她,倒数第二排最左边有一个校服明显偏大的男生,戴黑框眼镜,低着头,没有看镜头。她看着那个模糊的侧脸。她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不记得他的声音。但她记得有一个人,在她离开这所学校之后的每一年,都让那行字留在了墙上。

傍晚她去了老城区。巷口那盏编号013的路灯亮着,暖黄的光洒在青石板路面上。她站在灯下,把那张班级合影从帆布袋里掏出来,翻到背面。那行铅笔字还安安静静地躺在照片背面——“沈恣,你以后会成为很厉害的人。”她把照片放回信封,塞进灯柱底座的铸铁检修口里,和那封匿名信、裴矜姝签了“已核”的记录表放在一起。

身后传来脚步声,很轻,不快不慢。她没有回头,只是说:“今天去了一趟母校。有人在我初中毕业那年,在教室后墙上写了一句话——‘沈恣,你以后会成为很厉害的人’。那个男生后来转学了,没有留下名字。十几年后学校发请柬给我,我才看到那句话。说那句话的人大概永远不会知道,我看到了。他写在墙上,被白漆盖住了。我今天在那一层白漆旁边补了一句话。”

祁循走到她旁边,没有问“什么话”,只是安静地站在她身侧。她把头靠在他肩膀上,说:“我写——‘我已经是了’。”

夜风从巷口灌进来,把灰砖墙上的苔藓吹得轻轻晃动。那盏路灯安静地亮着,和过去每一个夜晚一样。而曾经照亮过她的那些光——奶奶的怀抱、不知名少年写在墙上的铅笔字、巷口甜品店老板多加的一颗汤圆——都在今晚被她一一拾起,放在灯柱底座那个铸铁检修口里,和三十年前有人写下的“保留”二字并排而列。她曾经以为自己是一个不被任何人记住的人。后来发现不是。记住她的人,只是没有让她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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