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第十七章 彷徨 (1/2)
第十七章彷徨
陈怀瑾那晚没有回翰林院的值房,而是去了城西的一家小酒馆。
他不是一个爱喝酒的人。从小到大,他都是那种自律到近乎苛刻的人——不喝酒、不赌钱、不逛青楼、不交不三不四的朋友。他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读书上,用在了科考上,用在了向上爬的路上。
但今晚,他需要喝酒。
不是因为高兴,不是因为应酬,而是因为他不想清醒。
清醒的时候,他会想起林婉清那双因为消瘦而显得格外大的眼睛,会想起她蹲在茶楼门前的台阶上、把脸埋进膝盖里的样子,会想起她说的那句“我娘走的时候,一直在叫你的名字”。
他不想想起这些。
所以他喝酒。
酒是劣质的黄酒,又苦又涩,喝下去像吞了一把刀子,从喉咙一直割到胃里。但陈怀瑾不在乎,他一碗接一碗地喝,喝到舌头麻了、眼睛花了、脑子里只剩下嗡嗡嗡的声音。
酒馆的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胖子,姓王,人称王胖子。他看着陈怀瑾坐在角落里一个人喝闷酒,摇了摇头,走过来给他添了一碟花生米。
“年轻人,少喝点,”王胖子说,“酒这东西,喝多了伤身。”
陈怀瑾擡起头来,眯着眼睛看了王胖子一眼,忽然问了一句:“王老板,你娶妻了吗?”
王胖子一愣,随即笑了:“娶了,娶了三十年了。”
“那你有没有……想过不要她?”
王胖子的笑容僵住了。他看着陈怀瑾,目光里多了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像是怜悯,又像是警惕。
“年轻人,”王胖子的声音低了下来,“我跟你说句实话。我年轻的时候,也想过。觉得她不好看了,觉得她配不上我了,觉得外面的女人比她强多了。但后来我想明白了——不是她配不上我,是我配不上她。”
陈怀瑾愣愣地看着他。
“她嫁给我的时候,我是个穷卖酒的,连个像样的聘礼都拿不出来。她爹娘不同意,她就跟着我私奔了。我们从老家跑到京城来,身上只有三吊钱,连住的地方都找不到。她在城隍庙里住了三天三夜,才等到我找到这间铺面。”
王胖子说着,眼睛有些红了,但他笑了笑,把那些不该流出来的东西又憋了回去。
“现在我有钱了,有铺面了,有地位了,外面的女人一个比一个年轻,一个比一个漂亮。但我从来没有动过心。为什么?因为我知道,没有她,就没有我今天的这一切。”
他拍了拍陈怀瑾的肩膀,转身走了。
陈怀瑾坐在角落里,手里捏着酒碗,半天没有动。
没有她,就没有我今天的这一切。
他想起林婉清变卖了母亲的玉镯,凑了五十两银子给他做盘缠。那五十两银子,是他进京赶考的全部资本。没有那五十两银子,他连京城的城门都进不了,更别提什么榜眼、什么翰林编修了。
他想起林婉清在他上船之前,塞给他一个包袱,里面是一双新做的鞋和一包干粮。鞋是她一针一线缝的,针脚密密麻麻,又结实又好看;干粮是她连夜做的,有饼子、有咸菜、还有一小罐肉酱,够他吃半个月的。
她一边塞包袱一边说:“怀瑾哥哥,你在路上要小心,冷了记得加衣裳,饿了记得吃东西,到了京城记得给我写信。”
他当时是怎么回答的?
他说:“婉清,你放心,我不会忘了你的。”
不会忘了你。
陈怀瑾把酒碗重重地顿在桌上,发出一声闷响。酒水溅出来,洒在他的手背上,凉凉的,像那天在茶楼里林婉清走的时候带起的那阵风。
他闭上眼睛,脑子里乱得像一团麻。
他想起了沈予洲那天来翰林院看他的情景,想起了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想起了那个不轻不重、不急不缓的目光。那个目光告诉他一个事实——你的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中,你的过去、你的现在、你的未来,都由我来决定。
他想起了沈予禾。
那个站在海棠树下、踮着脚尖去够花枝的女子。她穿着鹅黄色的衫子,阳光落在她的脸上,她的眼睛亮得像两颗星星。
那一刻,他觉得整个世界都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