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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读者心意 他也想看言少微的新戏啊!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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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这不过是运气好,给他们撞上了个好故事,谁料《替嫁医女》接踵而来,不光延续了之前的传奇,还捧红了一个二帮花旦!

那个花照水,向来是给自己作配的,她凭什么!如果不是自己离开了嘤其鸣,轮得到她上位吗!

“诶!都别上火,”程云笙劝道,“咱们这新戏马上就上了,大学教授亲自写的戏,不比那个小孩儿写得好吗?到时候让观众看看,什么叫真正的文化底蕴!”

……

电台的采访还在继续。

“不知道咱们有没有荣幸,请阿水你为我们的听众来一段《替嫁医女》里面的唱段呢?”

“没问题呀,那我就唱一段新婚夜里,朝云看到薛照临昏迷不醒时,所唱的一段吧。”

一个欧式风格的起居室内,女主人正坐在沙发上,一边织着毛衣,一边听着收音机里面的声音。

“当年一别十三载,原以为你春风得意仕途畅,谁料想竟病沉瘦损命如丝。叹无常……”

女主人手上飞快地操作着毛衣针,口里也跟着低吟浅唱。

正唱到动情处,一个大约七八岁大,穿着鹅黄色裙子的小姑娘,冲了进来:

“阿妈!够钟听故仔(故事)了!调个频啦!”

“等会儿,等阿妈听完这个。”

“不要嘛,我要听故仔!”小姑娘扭着阿妈的胳膊不停撒娇。

她妈妈被缠得没办法,只能答应,“好好好,换台,换台。”

小姑娘得了允许,欢天喜地地扑到收音机身边,开始转钮换台。

伴随着收音机发出沙沙的响声,一个磁性的女中音正絮絮地,用当地方言念诵着一本小说:“……王况终于都喺知道咗,个个沈兰时就喺佢尽喺见咗一面嘅老婆……”(王况终于知道了,那个沈兰时就是他只见了一面的老婆)

“到了!”小姑娘离开收音机,爬上沙发,坐在了阿妈的身边,认真地听了起来。

自从上次播出了宿云微的《南归雁》,让电台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后,好声电台又通过《天星日报》跟宿云微签订了转播《我要平等》的合同。

电台可以与报社同步播出《我要平等》当日的连载内容。

不过鉴于电台的受众都是当地民众,所以主播在念小说的时候,会直接用当地方言来念诵。

自从开始播《我要平等》之后,电台的收听率一直稳中有升。

像是小姑娘这样还不大识字,或者不爱看报的听众,每天到了电台开播的时间,便一定会打开收音机,听每天最新的连载。

今日的故事就讲到了王家人终于也逃难到了维岛,而通过他们,王况也终于知道,沈兰时就是他那个只见过一面的妻子。

在未知道真相的时候,王况对待沈兰时的态度虽然死缠烂打,多少还是保留了一点客气的。

但是知道沈兰时就是郝青萍后,王况的态度就大变了。

他先是指责沈兰时没有承担一个媳妇应该承担的责任,在战乱中没有照顾好婆母,然后又怪她明明知道自己是她丈夫,却不肯认自己。

最后,他十分大度地表示,自己可以不计较这些,只要沈兰时跟他回家就好。

说着,他还要埋怨沈兰时一句:“你识字就该早点告诉我,如果我早知道,咱们还会搞成这个样子吗?

你说你,逞这个能,搞得自己这么累,以后呢,你就把教职辞掉,就在家里,帮我整理整理手稿,别再抛头露面了。”

“谁要跟他回家了!正衰人!”小姑娘听到这里,气哼哼地从沙发上站起来,叉着腰怒骂道。

“跟王况回家其实也不错,始终这个世道,一个女人在外面很难过活的。”她的母亲擡起头来,叹了一句。

“明明沈兰时比王况厉害,她来之前,人人都追捧王况的文章,她来之后,人人都说沈兰时的文章比王况更好!”小姑娘怒道。

小姑娘年纪小,没办法复述文中提到的具体情况,但是张教授的太太何青松就看得分明。

“沈兰时是女人,在这个依旧残存封建意识的时代,她有切肤之痛,她感同身受,所以她写出来的东西,不论是抨击女性没有继承权的现实,还是抨击出嫁从夫的恶习,甚至是当前港府默许大清律法存在,以此维护男性三妻四妾权力的现象,都无不切中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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