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日常合集④ 爱人与共犯 (1/3)
日常合集④ 爱人与共犯
程茉莉日后总会痛恨自己此刻看得太仔细。
他大概六十岁, 身形中等不胖不瘦,眉毛很浓。貌似和金立德交情匪浅,两人有说有笑。
分明是再平常不过的一个人,表情也算得上和蔼。但不知道为什么, 程茉莉看了他好几眼, 一股莫名的恶心涌上心头。
她很少会对他人产生如此尖锐的反感。就连她自己也察觉到情形古怪,赶忙挪开了视线。
身前光线一暗, 她的丈夫微微俯下身。男人乌黑的双眸绕着她逡巡一周:“不舒服?”
程茉莉摇摇头:“可能有点低血糖, 吃块糖就好了。”她没当回事。
为方便喝酒,男的被统一安排坐在左半桌, 程茉莉和赛涅斯的座位相隔着大半个桌子。
直到众人就位, 开始传菜, 金立德施施然端起杯,把身边的秃顶男人正式介绍给金巧荣一家人。
“这是我一个朋友, 退休之后就被女儿接去春城养老享福了。我俩好几年没见, 今天碰巧在路上叫我逮到了,被我硬拉过来, 和咱们一块吃个饭。”
“他比我大三岁, 姓和,和珅的那个和。你们几个小辈喊他和伯伯就行。”
程茉莉的表情蓦地凝固在脸上。
电光石火间,她终于明白那种陌生又熟悉的感觉源于何处了。
这句介绍她很久很久之前就听过。程茉莉本以为这些记忆早就被扫进故纸堆里了, 可这个姓氏实在太特殊,特殊到她过往三十年的人生中, 只碰见过那么一回。
当时她十一岁, 住在舅舅家里。有位朋友上门做客,他当时也是这么介绍的。
“茉莉,快叫和伯伯。知道清朝那个大贪官和珅吗?哈哈, 就是那个和。”
原来她并没有忘记。相反,只要一回忆,三十岁的程茉莉就重新回到了那个闷热雨天,变回了那个被抱到腿上慌乱逃开的小女孩。
这个混蛋居然已经这么老了。岁月腐蚀了身躯,他脊背佝偻,头顶只剩几根毛。苍老的皮肉耷拉下来,松垮垮的眼角堆积着几道褶皱。
所以,程茉莉没能在第一时间认出他的脸。可直觉却率先做出了反应。
摆盘精美的菜肴一道接一道端上来,依次转到面前。她夹起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咀嚼。
不好吃,有点凉了。甜的发苦,肥肉油腻腻的。她皱眉咽下去,令人反胃的味道依然顽固地残留在口腔内,挥之不去。
他也有女儿,为什么能干出这种事?甚至还能心安理得地出现在她面前?有没有别的女孩也……
程茉莉有些食不知味,随大流地放下了筷子。她望着大家言笑晏晏地敬酒欢笑,没有人知道曾经发生过的事。
她喝了两口茶,微涩的茶水将油腻的口感冲刷了下去。
然而,另一种灼烧般的情绪却取而代之地爬了上来。她的心口、食道、喉咙全被烧得干涸,她迫切地想要说些什么,做些什么。
胳膊肘被拽了拽,正在听他们聊天的金巧荣扭头,见坐在旁边的女儿朝她侧过身,似乎有话要和她讲。
她小声喊:“妈妈。”
男人们一叠声地劝酒,吵得翻天,金巧荣歪过脸:“嗯?”
程茉莉嗓音细细的:“你还记不记得我初一在学校给你打的那个电话?我小时候在舅舅家里,一个男的上门做客,他……”
说到半截,她一擡头,突然卡壳了。
金巧荣神情迷茫。她没有想起来。
不,不是没想起来。程茉莉心底发寒,她猝然意识到一个不可思议的事实——妈妈忘记这码事了。
遗忘是正常现象。或许在父母看来,那只是一通孩子告状的电话而已,无关紧要。可是,为什么她还记得?记的那么清楚?
程茉莉木然地想,她为什么又要重蹈覆辙,跟她再说一遍呢?难道她不清楚他们的态度吗?
——“小孩子嘛,说不定是看你可爱,所以抱抱亲亲你,也没做出多过分的事。过去的事就过去了,茉莉,以后你多长个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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