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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曾经的他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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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的他

现在。傅司珩的书房。深夜。

沈时晚睡着了。她靠在书房的椅子上,手里还握着那封泛黄的信,呼吸很轻很慢,睫毛微微颤着,像是在做一个很远的梦。台灯的光落在她脸上,把她的皮肤照得像一层薄薄的瓷。

傅司珩坐在地板上,背靠着书架,仰着头看着天花板。他没有睡——他不敢睡,怕睡着了再醒来,会发现这一切都是梦。她没有走,她没有在知道真相后转身离开,她收下了那把钥匙,收下了那个盒子,收下了他藏了十年的、笨拙的、说不出口的自己。

他侧过头看着她的睡脸。她瘦了,比搬出傅家的时候瘦了一些,下巴的线条更尖了,锁骨更明显了。但她嘴角有一个弧度——不是笑,是一种“我在这里,我很安心”的、放松的、毫无防备的弧度。

他看着那个弧度,忽然想起很远很远的从前。很远。远到他还不是“傅总”,不是“傅先生”,甚至还不是“傅司珩”——只是一个连自己是谁都还没想清楚的、十六岁的少年。

十年前。城南。

十六岁的傅司珩,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学校的走廊里。

那是高二上学期,九月,夏天还没走干净。走廊很长,两侧的窗户都开着,风从东边灌进来,从西边穿出去,把墙上贴的那些通知吹得哗哗作响。他刚从数学办公室出来,抱着一摞作业本,低头走得很快。他习惯低头走路——不是因为地上有什么好看的,是因为他不喜欢和人对视。他的眼睛太深了,深到别人看一眼就觉得“这个人不好接近”。其实他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和人打招呼——说“你好”太正式,说“嗨”太随便,点个头又太敷衍。所以他低头走路,假装没看到任何人。

那天他差点撞到她。

作业本挡住了他的视线,拐弯的时候没有减速,然后他闻到一股味道——不是香水,不是洗衣液,是一种很淡的、干净的、像是阳光晒过的棉布的味道。他擡起头。

一个女孩站在他面前,隔了不到一步的距离。她抱着一摞书,从三班教室出来,正要往楼梯口走。他的作业本差点撞上她怀里的书,他猛地刹住脚步,作业本哗啦一声散了一地。

女孩被他吓了一跳,往后退了半步。“对不起。”他说。声音很僵,像是喉咙里卡了什么东西。他蹲下来捡作业本,一张一张地捡,手指在发抖。不是因为作业本掉了,是因为那个女孩看了他一眼。

她的眼睛很好看,不是那种很艳的、让人一眼就记住的好看,是那种安静的、干净的、像秋天的天空一样的——高远,清澈,没有杂质。她看了他一眼,然后也蹲下来帮他捡作业本。

“没关系。”她说。声音很轻,像风。

她捡起几本作业本,摞好,递给他。他伸手去接,手指碰到了她的指尖。她的手是凉的,他的也是。

“谢谢。”他说。“不客气。”她站起来,拍了拍裙子上的灰,冲他微微笑了一下,然后抱着自己的书走了。他蹲在地上,手里还握着那摞作业本,看着她从走廊这头走到那头。风吹过来,把她的头发吹起来,她用手按了一下,然后拐了个弯,消失了。

走廊空了。

他还蹲在地上,作业本的边角把他的掌心硌出一道红印,但他没有感觉。他的脑子里只有一个画面——她用手按住被风吹起来的头发的那一下。很轻,很快,不到一秒钟。但他记住了,记了十年。

那天晚上,他在日记本上写下第一行字:“今天,她穿了一条白裙子。”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写日记。他从来没有写日记的习惯,他的生活很无聊——上课,下课,回家,吃饭,做作业,睡觉。没有什么值得记录的。但今天不一样了,他遇到了一个人。他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不知道她是哪个班的,不知道她喜欢什么、讨厌什么、每天几点上学几点放学。

他只知道她穿了一条白裙子。

这是他知道的全部。但光是这些,已经足够让他翻开那本空白的日记本,在第一页写下了那行字。后来他知道了她的名字——沈时晚。三个字,他写了很多遍,写到本子都皱了。后来他知道她是三班的,和他隔了一个班,不远,走过去不到一分钟。但他走了一年,从高二走到高三,那不到一分钟的路,他走了无数遍。假装经过三班门口,偷偷看一眼她坐在哪里、在做什么、今天穿什么颜色的衣服。

大多是白色。她好像很喜欢白色。他也很喜欢白色,因为他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就穿了一条白裙子。

他从来不敢跟她说话。不是不想,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他怕自己说错话,怕她觉得他奇怪,怕她笑他——不是嘲笑,是她那种温柔的、让人心都会化掉的笑。他不知道如果她对他笑了,他会变成什么样。也许会愣在原地,也许会脸红了就跑,也许会连自己的名字都忘了。

所以他什么都没说。只是看,只是写,只是画。素描本上全是她。她低头的侧脸,她走路的样子,她在天台上吃便当的时候被风吹起的头发。每一张都是她,每一张都画得很认真,画到手指疼,画到天黑了,画到不得不放下笔。

他画了三年,画了几百张,没有一张送给过她。

现在,十年后,她坐在他的书房里,睡着了,手里握着他十七岁时写给她的信。信没有寄出去,她收到了。在他心里藏了十年,她收到了。

傅司珩从地板上站起来,动作很轻,怕吵醒她。他把那封信从她手里轻轻抽出来,放回盒子里。然后他弯下腰,把她滑落的头发别到耳后。手指碰到她的耳廓时,她动了一下,没有醒。

他在她耳边说了一句话,声音很轻,轻到像是只说给梦里的她听的。

“你来了。我等了很久。”

她在睡梦中嘴角弯了一下。还是圆的,和日记里写的一样。

他在那个弧度上看了很久,然后关了灯,坐回地板上,靠着书架,闭上眼睛。

十六岁的时候,他在这座城市的另一个角落,在另一盏台灯下,在另一本日记本上,写下了第一行字。

那时候他不知道,那行字会写十年。他也不知道,那个穿白裙子的女孩,有一天会坐在他的书房里,握着他写的信,在离他不到一米的地方,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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