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1/2)
第77章
了尘在厨房忙活早饭的时候,齐端在大堂里翻找茶叶,谢衡仍然在睡觉,程六和方天曜去了外面练武功。
朝云同禾木坐在一起研究新出的胭脂。
说着说着,程六和方天曜两人从外面回来了。
一看见程六,朝云就想起一件事:“你怎么到现在还没把秋衣取回来啊?再晚几天可以直接穿冬衣了。”
程六这才突然想起来:“哦哦对,明天,明天就去。”
朝云犹不满意地收回目光,余光瞥到安安静静坐在一旁的禾木,她这才想起应该也给禾木做几身秋衣的,毕竟她一个人颠沛流离的,也没什么衣裳了。
脑海里简单一想,朝云当即便要行动,她拉了拉禾木的手腕,悄声说:“一会儿吃完早饭我们去裁缝店吧,天气越来越冷了,你以后上路就更没有时间做衣裳了,正好现在做好了。”
禾木微愣,却也没托词,这个她确实需要。于是禾木点头朝她道了谢。
善意得到回应,朝云璀璨一笑,明媚动人,禾木恍惚以为自己回到了从前明珠满殿的宴席上,那时候她目光所及的所有面孔,包括她自己,露出的都是这样的笑容,无忧无虑。
在她恍惚时,了尘已经把早饭端了上来,禾木还未从思绪中抽出神来,朝云便已经拉着她坐到了饭桌前。
直至不知不觉中拿起筷子之后,她才将目光落在这一桌人身上。
虽然朝云并未明说,但通过禾木的观察,她已经大概知道朝云父母双亡,而她暂时是这朔州城的城主——今早络腮胡和朝云汇报情况的时候并未避着她。
那个络腮胡称她为——大小姐。
禾木敛眉。
如果她没猜错的话,朝云的父母去世得应该很早,也可能是她和父母关系不好。禾木看得出,她提起她父母的态度有些冷淡,尤其是父亲,她提起父亲时用了全名,态度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厌恶。
那她从小到大过得怎么样呢?不难吗?
如果像她这段时间一样艰难的话,应该不会笑得这样轻松无忧吧?
“禾木,你怎么不吃饭啊?”
禾木立刻收敛思路,伸手夹菜,面上看不出丝毫异常。
饭桌上,几人随意着聊着天,想起什么就说什么,没有一丝顾忌,轻松又自在,就像……一家人一样。
不对,一家人都很少有这样轻松默契的氛围。
蘑菇的香气萦绕在唇齿间,同从前府里名厨做出的味道不同,却别有一番滋味。
禾木安静地吃着饭,谁都看不出她脑海里的想法。
岑寂不知道去哪儿找那些失散的护卫了,总之一天两天是回不过来。茶馆里的人并没有排外心理,一开始拒绝也就算了,既然人家已经来到茶馆了,那她就是他们茶馆的客人,既是客人,和气是必须的。再加上朝云将对方方方面面都照顾得很好,禾木在这里自然也就过得很融洽。
每日吃吃喝喝玩玩,反正茶馆里总有闲着的人,不会每时每刻所有人都是忙碌状态,这样一来,便让禾木感觉更加自在了。
就像此时,禾木和朝云躲到房间里来试新到不久的秋衣,账台那边就是了尘和方天曜在顶着,挥霍两个劳动力,朝云丝毫没有愧疚的意思,她只担心那两个傻子把帐给算错了,到时候赔了她的银子。
茶馆的人一开始都是萍水相逢,可没过两天便相互熟稔不已,活像认识了十几年一样,这和他们自身的性格有关系,了尘比较慢热一点,剩下的人本质都有些自来熟,容易接近。
相处区区几日,禾木就注意到这些人对她的称呼由禾姑娘变成了禾木,在禾木看来,这是一个好现象,她喜欢。
“长姐长姐,你吃完饭了吗?”
早饭吃到一半,郑子骞便闻着味道一样赶来了。他这些日子总往茶馆蹿,虽然脸皮厚了点,但是并不妨碍他和方天曜他们越来越亲近。
当然,这么说其实并不准确,郑子骞这些年被教养成了纨绔性格,但实际上他的气势比纸还薄,一戳就破,更别说还受了那么大一个刺激。
不过幸运的是,郑子骞心理年龄其实还是个小孩,戳破了纨绔的那层皮之后,他就彻底像个年纪不大的小孩子一样了,他会听着长姐的教训止不住地点头,他会看着程六灵活上下楼的动作兴奋不已,他也会装可怜耍宝、就为了蹭口茶馆的饭吃,他还会和方天曜等人玩游戏玩得直拍桌子,高兴地满脸通红。
除此之外,他渐渐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改变。
比如趁着天蒙蒙亮的时候打扫大街,因为那时候街上没有人。他也不再像以前一样摆着少城主的谱,因为朝云把他扔进了络腮胡的队伍里,平日里他会跟着他们一起训练,一起巡街,以切实的行动弥补着这一方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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