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周明终于来求“撤禁令”,林晚只做一件事 (1/3)
第40章 周明终于来求“撤禁令”,林晚只做一件事
周母在公司大厅那一闹,不算多大动静,但效果很狠。
狠在两点:
第一,禁令后仍“变相骚扰”,证据更硬;
第二,他最后能用的“长辈牌”,也被流程打回去了。
人一旦发现“闹也没用”,才会开始谈条件。
当晚九点多,林晚的手机拦截栏跳出一条新短信。
陌生号,只有一句话:【我认输。你撤禁令,我们好好谈。】
林晚看了一眼,没回。
她先截屏,归档,转发给何律师。
然后她做了一个很简单的动作:把“第二卷证据链”文档夹打开。
里面已经按时间排好——
公证受理单、平台工单链
物业登记、骗租监控
父亲单位门岗拦截登记、来电记录
客户匿名邮件、公司法务留痕
法院行为保全裁定书
周母到公司闹事监控时间点与报警记录
这不是“情绪”。
这是他一步一步走出来的路。
十分钟后,周明又发来一条:【你要多少钱?我给。你别再搞我了。】
林晚看到“要多少钱”,反而笑了。
他到最后还是以为:钱能解决一切。
可她第二卷走到这里,早就不是“要钱”的问题了。
她没回复短信,而是给何律师发了一句:【他提出撤禁令和私了。请你给我一份“私了条件模板”,必须包含:全面停止、公开澄清、平台字段彻底更正、赔偿与违约条款。】
何律师回得很快:【可以。你记住:禁令不是你想撤就撤。撤不撤取决于风险是否消除。要消除,就得他签。】
林晚只回了两个字:【明白。】
第二天中午,何律师把“和解协议要点”发了过来。
林晚没改成法律腔,她只保留四个内核,写成普通人都听得懂的“硬条件”:
1)从今天起,周明及其家属不得以任何方式联系她、她父母、她单位、她租客、她合作方;
2)周明必须向其曾传播过的群、朋友圈、相关人员发布书面澄清与道歉(模板统一,截屏回执);
3)所有平台、机构、第三方系统中涉及“配偶/共同还款责任人/联系人”等字段,必须在指定期限内彻底更正并提供回执;
4)违约一次,直接按约定金额赔付,并同意继续运行禁令及后续起诉。
林晚看完,只有一个想法:够。
不是要把他逼死,而是要把他的手彻底拿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