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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宿敌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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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赴西磨的路途中,阿猫阿狗追上了车,不仅救了她,还把她的包袱抢回来了。

精神上受到的强烈刺激,再加上被拐的凶险,终于让原身的神智完全错乱。

她只知道自己要去落日关,反反复复说,她要去落日关。

阿猫阿狗也听她的话,带着她来到落日关。

至于来落日关干嘛,她没说,因为自己都不记得了。

阿猫阿狗也没问。

他们带着原身来到落日关,到处找地方住。

后来,原身就跟着阿猫阿狗,浑浑噩噩上了落日关附近的昆吾山脉,从此跟他们住在那个破庙里。

从她离家,到现在为止,差不多一年时间。

再过几天,就是她十八岁生日了。

她离家的时候,才刚刚过了十七岁生日。

原身原本是打算,过了十八岁生日,就跟沈凌霄成亲的。

现在十八岁生日在即,她却已经,香消玉殒。

……

姜羡宝想着脑海里这些记忆,擦去眼角流出的一滴泪,有些不适的眨了眨眼。

她记得自己闭眼昏过去的时候,天光大亮,还是清晨。

现在看这天色,应该已经是傍晚时分。

她缓缓睁开眼睛。

屋子里光线昏暗,一缕斜阳的余晖,从淡黄色窗户纸那处,勾勒出一道雾霭紫的高大身影。

有人站在窗边。

看那背影,似乎还很熟悉,至少,在她心里,没有升起多少警惕之心。

姜羡宝瞥了一眼窗边的背影,在心里微顿。

这不就是沈凌霄嘛?

出身显赫的侯府世子,落日关边军的统帅。

她的眼前,似乎还留存着原身记忆里那些影像。

因为这个背影,实在太熟悉了。

多少次,原身凝视着背影,看着他消失在那个狭小坊市的街角。

姜羡宝从床上坐起来,轻轻叹息一声。

不是为自己,是为那个已经香消玉殒的原身。

她抬眸看着月白色的帐顶,回想着原身这短短的一生。

父母给她起名“羡宝”,又起小字“芃芃”,应该是很疼爱,很疼爱她吧?

“芃芃”二字,出自《诗经》的《鄘风·载驰》篇。

我行其野,芃芃其麦。

这是形容植物茂盛生长,这个字读音活泼,有着一股让人亲昵的勃勃生机。

只有从小在父母亲人关爱下长大,没有明显物资缺乏的小户人家,才养的出来这种不问世事的娇憨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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