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 12 章
丁,不是滁州本地姓氏,一时半会定然追查不到。
为了佐证,我从腰间解下那枚玉珏,递到那为首的宦官手上,对方摩挲玉珏,双眉紧蹙,似欲言又止。
我见他犹豫,连连磕头:「大人如不弃,小女子愿自赎自身,只求与夫主长相厮守!」
幸而,瞿晃送来的那筐铸钱还在床底。
我将钱抱到门外,众人见了颇有意动,目光闪烁,议论纷纷:「不知谁录的册,许是讹误也不一定。」
「左右多她一个不多,少她一个不少……」
「是也,是也!」
几名宦人合计半晌,再回头看我时,眼光已然和善许多。
「既是讹误,那我等便删了女郎名姓,只当从没来过。」
闻言我心头一松,几乎喜极而泣。
只见众人抱着钱筐即将离开,我忽然想起了那枚玉,小声问道:「大人,我的玉珏……」
「嗯?」
一开口,我就后悔了,只能细声补救:「那,那是我夫主下的聘礼。」
为首的宦官嘴角一撇,掏出玉珏注目良久,却没有还给我的意思:「这东西,总感觉在哪里见过……」
旁人闻言嘲道:「此处穷乡僻壤,能有什么大人物?」
「说的也是。」
那人点点头,依旧将玉收回怀里,临行前还回过身,朝我投来富含深意的一瞥。
「小娘子福大命大。」
(十六)
回到房中,我揽镜自照,只见镜中人香汗淋漓,满面泪水,唇上胭脂都已被吃尽,心下顿时蔓延开无尽的羞辱。
身后传来一阵哑音:「将我用完就丢,是否有些过于绝情了?」
「你待如何?」
「……」
我坐在铜镜前,用清水将残妆渐渐洗净,自嘲一笑:「呵,他欺我,你也欺我!」
「『他』是谁?」
「你不需要知道。」我回过身,用一双桃子般红肿的双目恶狠狠地盯着他:「你只需安安分分待在这个院子里,做我江愁予的男人。」
「你瘸了,我养你吃喝,你死了,我为你收尸!」
对方嗤了一声:「若我不愿呢?」
「无需你愿,左右那条腿已经烂到根了,你尽管走,我不拦你。」
「……」